FSAC项目组管理制度

2018年03月19日 10:57  点击:[]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东风HUAT车队

FSAC项目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湖北汽车工业学院FSAC车队管理,调动全体队员学习工作的积极性,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使车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同时使车队管理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形成极强战斗力的团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队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湖北汽车工业学院FSAC车队所有队员。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车队内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一)组内成员在组长或副组长在工作怠慢或其他不称职的情况时有选举新组长或副组长的权利,组内其他组员均有被选举为组长或副组长的权利;

(二)在组内或组间思想不一致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各组员均有对该情况进行表决的权利。

第四条获得车队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的权利

(一)车队内成员在对赛车设计制造技术不解时有获得车队老师指导的权利;

(二)车队内成员有咨询对外保密资料的权利。

第五条使用车队内相关资料、器材与设备的权利

(一)车队内成员享有随时借用车队公共资料(如书籍、光盘、电子文档等相关资料)的权利;

(二)车队内成员有在经过老师同意情况下使用队内相关实验仪器进行试验的权利。

第六条退出车队的权利

(一)车队内成员有向老师递交书面申请退出车队的权利;

(二)车队内成员在有不服从车队管理或其它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将会被强制退出车队。

第七条参加车队活动和执行决议的义务

(一)车队内所有成员有参加活动前期准备工作以及参加车队活动的义务;

(二)在队内事务需要表决时,队员有发表自己观点的义务;

(三)执行车队决议响应车队号召的义务。

第八条服从分配、认真工作的义务

(一)接受并执行车队分配的各项任务,认真完成职责内设计与制造工作的义务;

(二)在车队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发扬团队精神并尽自己所能为他人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的义务。

第九条维护车队的合法权益和声誉的义务

(一)当车队的合法权益受到破坏或侵害时车队队员有保护车队权益的义务;

(二)有团队队员、互相帮助、爱护集体、不做任何有损于车队集体及其他成员言行的义务;

第十条维护与发展车队的义务

(一)自觉维护车队正常进展的义务;

(二)车队内成员有招收新队员、向新队员传授知识的义务;

(三)时刻关心车队发展,为车队做出努力的义务。

第十一条对车队技术资料及工作进展情况保密的义务

(一)车队各方面技术资料归车队所有,个人未经车队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公布;

(二)车队成员应对各项工作进展严格保密,不得公布于外界,以免影响车队工作进度;

(三)凡车队成员借阅、用过的资料要及时归档,不得遗漏;

(四)要切实做好资料整编、交待工作,并保证不对外泄露。

车队成员务必端正态度,明白保密工作的利害关系。如有违反规定者,由车队统一对其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二条车队工作期间抓紧时间观念的义务

(一)车队安排的工作、开会时间要严格遵守,不得迟到早退;

(二)工作时间要认真负责,提高时间利用率;

(三)工作应在既定时间内及时完成,以免影响车队工作进度。

第十三条不断学习,积极进取的义务

(一)车队实验室对于各成员既是工作也是学习、动手时间的场所,成员间有经常相互交流学习,积极进取,保护并利用好实验室资源,为车队各项工作创造有利条件的义务;

(二)熟练掌握UGCatiaCAD等绘图软件;

(三)努力学习汽车制造等相关知识;

(四)在指导教师的允许下熟练使用实验室各种工具、实验器材。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四条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08:30-11:30,下午14:00-22:00

第十五条每天的考勤采用签到制,上午08:30和下午14:00准时进行签到;晚间20:00按照当天通知随机点名。

第十六条考勤分三种情况:按时到√,迟到×,旷到〇。点名现场没到按照迟到处理;若十分钟后仍未到按照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请假需持书面形式假条向队长请假,不得采用口头请假等其他方式。未持书面假条且未到者,一律按照车队纪律严肃处理。

第四章车队成员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车队队员的聘任

在每年一次的纳新中进行报名,经过车队管理人员面试等相关程序后进行筛选,报车队指导老师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队员。

第十九条队员的培养与选拔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在聘任、培养队员之前,着重进行三方面的综合考察:

(1)个人的学习,思想觉悟;

(2)工作态度,组织纪律性;

(3)专业技能的掌握。

(二)人事的任用应客观、公正、唯才是用。

(三)从整体上讲,车队队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除了正常招新之外,还应积极采取推荐的方式为车队补充骨干力量;

(四)应注意新老队员的结合,注意培养后备力量。

(五)在人事组织上,要充分发扬民主,让各方面的人才都能发挥自己的优势,尤其是专业技能和特长。

第二十条关于队员申请退队、辞退、开除问题

(一)车队成员除毕业,届期任满,自然退队或申请退队外,为了严肃车队有关组织纪律,可给予留队查看、辞退、开除之处分;

(二)辞退、期中考核结果较差,或违反工作制度,无视组织纪律,影响车队形象者,视情节严重与否给予留队或辞退等处分;

(三)关于对申请退队、辞退或开除的车队成员由队长审批通过后,报指导老师批准;

(四)被辞退、开除的队员,以及资源退队的队员,离队时,收回有关工作证件。

第五章考核制度

第二十一条车队队员考核细则

(一)考核实行计分制,以学期为单位打分

1)总分为95以上者,评定等级为“优”;

2)总分为8595者,评定等级为“良”;

3)总分为7585者,评定等级为“中”;

4)总分为75以下者,评定等级为“差”。

(二)聘书和证书的颁发直接依据考核结果,并参考成绩。

(三)考核内容

1)每周一次的例会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5分,请假并未及时上交假条者每次1分,迟到者扣2分(在10分钟以内,10分钟以外按旷到处理),整学期累积有3次无故不参加例会者,取消年度考核资格,开除车队,并张榜公示。学期末队员全勤(例会、正常工作日无迟到、早退、请假),额外加10分。

2)组内组长交给的任务没按时完成者,由主观原因造成的扣5分,由客观原因造成的酌情扣分,对内给予表扬的加5分。

3)服装、举止、语言不得体,并造成不良影响扣5~10分不等,严重者开除车队。

4)凡获得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的奖项给予8101520分加分值。

5)考试成绩(无挂科情况下)占班级前10%、占专业8%给予612分的加分值(取最高项加分,不重复加分)。

说明:考核采用加减分制度,基础分为80。每一个月总结一次,向全队公开考勤项目;每一个学期总结一次,最终评优由最终分数为准进行排名并结合平时实际表现。

第六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二条奖励

(一)对于车队的优秀个人、团体可随时进行表扬。

(二)根据对各组的综合考评情况,每年评出一个优秀工作组。

(三)经队长和指导老师的综合评定,经民意测评选出两位车队学年荣誉组长。

(四)经各组推荐,根据各个考核情况,经队长和指导老师评定,每年评选出车队“优秀队员”,并进行通报表扬。

(五)所有先进者的评定都以管理制度的考核制度为基础。

(六)车队有推优资格时,优先考虑先进个人。

第二十三条惩罚

(一)为了严肃车队组织纪律和执行有关制度,对于违反有关规定、制度的队员,经指导老师批准后,给予通报批评、留队察看、辞退、开除出车队之处分。

(二)在正常工作日内,累计迟到三次计为一次旷到,累计请假五次计为一次旷到。

(三)一个月内累计旷到三次视为本月考核不合格,月底考核分数低于基础分(80分)的视为本月考核不合格。

(四)整学年内有一个月考核不合格者给予口头警告。

(五)整学年内有两个月考核不合格者给予通报批评。

(六)整学年内有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七)整学年内有四个月考核不合格、情节严重者辞退或开除出车队。

第七章卫生制度

第二十四条保持好车队工作室及其所在楼层的卫生环境是车队全体成员的责任与义务,车队成员都应该积极主动搞好环境卫生,自觉维护和遵守卫生制度。

第二十五条工作室的卫生每天打扫,垃圾每天都要清理。

第二十六条注意保持工作室的干净整洁:桌椅、书籍和其它物品应妥善、有序安放,不乱扔垃圾,工作室内外不得堆放垃圾、杂物。

第二十七条工作室及楼道内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意泼水。

第二十八条每个车队成员都有参加大扫除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安排每日的卫生负责人,负责人负责当天的工作室卫生,由专人对卫生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未打扫或打扫不干净情况时,要对当天卫生负责人予以批评并督促其完成。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20180226日开始施行。

第三十一条本规章制度可通过召开车队全体会议进行修订。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湖北汽车工业学院FSAC车队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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